第10章

九月的風卷着香樟葉掠過明德中學的玻璃窗,碎金似的陽光斜斜切進教室,落在我攤開的數學練習冊上。我百無聊賴地轉着筆,筆杆在指尖打了個轉,又落回紙面,目光卻不由自主飄向講台——班主任領着個陌生少年站在那裏,白色襯衫的衣角被風掀起一點,又輕輕落下。

“這是我們班的新同學,傅落錦。”班主任拍了拍少年的肩膀,聲音裏帶着幾分溫和,“大家以後多照顧。”

少年上前一步,指尖輕輕攥着書包帶,像是有些緊張,卻還是努力把脊背挺得筆直。“大家好,我叫傅落錦。”話音落下時,教室裏靜了一瞬,連窗外的蟬鳴都仿佛輕了些——不是因爲名字特別,而是那聲音太軟,像剛從蜜罐裏撈出來的棉花糖,裹着點少年人特有的清透,落在耳朵裏,連空氣都好像甜了幾分。

我下意識抬眼,正好撞進他彎着的眼尾。他的睫毛很長,垂下來時能在眼下投出淺淺的陰影,陽光落在他柔軟的發梢,染出一層淡淡的金芒,連耳尖都透着點不易察覺的淺粉,像被曬紅的桃子。後排幾個男生沒忍住,低低吹了聲口哨,那聲哨音在安靜的教室裏格外清晰,我看見傅落錦的耳尖瞬間更紅了,像要滴出血來,握着書包帶的手指也緊了緊,指節泛白。

可他沒躲開,反而慢慢抬起眼,目光在教室裏轉了一圈,最後穩穩落在我身上。我愣了愣,順着他的視線低頭看了看旁邊的空位——那是全校唯一的單人座,原本是年級主任特意給我留的,說我家裏事多,單獨坐能更專心。

他猶豫了幾秒,還是邁着步子走了過來,停在我課桌旁時,聲音比剛才更輕了些,帶着點小心翼翼的試探:“魚笙笙同學,我可以坐這裏嗎?”

風從窗戶縫裏鑽進來,吹得他額前的碎發輕輕晃動,也吹得我心尖莫名顫了一下。我沒說話,只是握着筆的手往旁邊挪了挪,又輕輕把椅子往外拉了半寸。

他像是鬆了口氣,彎着腰把書包放在空椅子上,動作輕得像怕驚擾了什麼。坐下時,他還特意往旁邊挪了挪,保持着一個禮貌的距離,只是在整理課本時,眼角的餘光總會不經意地往我這邊飄,被我撞見時,又會飛快地轉回去,耳尖的粉色又深了幾分。

那時我還不知道,這個看起來軟乎乎、容易害羞的轉校生,會像一束溫柔的光,慢慢照進我往後的人生,把所有細碎的日子都裹進甜裏,再也沒鬆開過。

他坐下的第一周,我就發現他有個小習慣——總在早讀前五分鍾到教室,放下書包就去走廊盡頭的飲水機接水,回來時手裏會多一杯溫涼剛好的礦泉水,悄悄放在我桌角。我不愛喝涼飲,這點我沒跟任何人說過,可他像是揣着放大鏡,連我皺眉推開冰可樂的小動作都記在心裏。

有次數學周測,我卡在最後一道大題上,筆尖在草稿紙上畫了滿頁的亂線,煩躁地把頭發別到耳後。監考老師走過來時,我下意識把草稿紙往抽屜裏塞,卻被旁邊的傅落錦輕輕碰了碰胳膊。他沒看我,只把自己的草稿紙往我這邊推了半寸,上面用鉛筆淡淡勾出輔助線,步驟寫得簡潔又清晰,末尾還畫了個小小的笑臉,像是怕我覺得他在幫我作弊,又像是在偷偷給我打氣。

放學時我哥開車來接我,在校門口看見傅落錦背着書包站在香樟樹下,手裏攥着個紙袋子,看見我就快步走過來,把袋子塞給我:“剛才看見你測完數學沒吃午飯,就去便利店買了個三明治,還是你喜歡的金槍魚口味。”

我愣了愣,問他怎麼知道我喜歡這個口味。他耳尖又紅了,撓了撓頭說:“上周看見你哥給你帶過,包裝袋扔在垃圾桶裏,我就記下來了。”

那天我坐在車裏,看着傅落錦轉身走在夕陽裏的背影,白襯衫被風吹得輕輕鼓起來,心裏忽然像被什麼東西輕輕撞了一下。我哥從後視鏡裏看了我一眼,笑着說:“這小子,倒比我還上心。”

後來這樣的小事越來越多。我怕打雷,雷雨夜晚自習放學,他會默默跟在我身後,舉着傘把我送到樓下,等我家的燈亮了才離開;我體育不好,體測跑八百米時,他就在跑道外跟着我跑,一邊跑一邊輕聲喊“笙笙加油,快到了”;甚至我隨口說一句“這道題好難”,他都會熬夜整理出三種解題方法,第二天把寫得工工整整的筆記本遞給我。

他從不說喜歡,卻把所有的溫柔都藏在細節裏,像春雨一樣,慢慢浸潤了我的生活。直到後來我們一起走過高中,走過大學,走過漫長的歲月,我才明白,原來從他坐在我旁邊的那天起,我的人生就已經被他的溫柔悄悄包裹,再也沒鬆開過

七月的明德中學像個蒸籠,陽光把操場烤得發燙,連風吹過來都帶着熱氣。我天生怕曬,一到夏天就總揣着把淺色遮陽傘,卻總因爲早讀匆忙忘了帶。直到某天我走出教學樓,看見那把熟悉的傘正撐開着,安安穩穩靠在門口的香樟樹幹上——傘面朝着我來的方向,傘柄上還纏着圈淺色絲帶,是我前幾天不小心弄鬆的,此刻被系得整整齊齊。

後來我才知道,他每天都會比早讀時間提前二十分鍾到教室,先去我課桌抽屜裏找傘,再跑到門口撐開。有次我故意提前去,遠遠看見他站在太陽下,小心翼翼調整傘的角度,怕風把傘吹歪,又怕傘柄被蹭髒,指尖捏着傘邊,像在護着什麼寶貝。

我數學不好,每次考試都要靠最後幾道選擇題蒙分。他知道後,每天晚自習都會把當天的錯題整理在筆記本上,用三種顏色的筆標注:黑色寫題目,藍色寫解題步驟,紅色畫關鍵思路,連哪一步容易算錯、哪個公式需要記牢,都寫得清清楚楚。有次我翻到最後一頁,看見他在頁腳畫了個歪歪扭扭的小太陽,太陽旁邊還寫着一行小字:“笙笙別怕,錯題多了,就離滿分近啦。”

最讓我覺得暖心的,是我哥來接我的時候。我哥比我大五歲,總愛調侃我,自從知道傅落錦跟我同班,每次來都會故意把車停在離教學樓遠一點的地方,想看我們的反應。而傅落錦,每次都會陪我走到校門口,然後乖乖站在不遠處的公交站牌下,不靠近,也不離開。

他會看着我跟我哥說話,看着我打開車門,直到我坐進去、沖他揮手,他才會背着書包轉身走。有次我哥把車窗降下來,故意喊他:“傅同學,要不要上車送送我們家笙笙?”他耳朵瞬間紅了,擺了擺手,聲音軟軟的:“不用了,謝謝哥,我自己回去就好。”

等車開了,我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這小子,倒像只護食又不敢靠近的小奶狗,眼裏全是你,卻連跟你多說兩句話都緊張。”我看着後視鏡裏他越來越小的身影,心裏像被什麼東西填得滿滿的,甜絲絲的,連夏天的熱氣都好像沒那麼討厭了

秋運會的號角吹得震天響,操場上滿是此起彼伏的呐喊,我卻攥着號碼布站在八百米起點,指尖直冒冷汗。倒不是怕跑不動,是前一天聽見隔壁班女生嘀咕,說要“讓魚笙笙出點醜”——她們總看不慣我身邊跟着傅落錦,話裏話外都是酸意。

發令槍響的瞬間,我還是咬着牙沖了出去。風灌進衣領,耳邊全是腳步聲和加油聲,傅落錦的聲音尤其清楚,他站在跑道內側的欄杆旁,手裏攥着瓶礦泉水,一遍遍地喊“笙笙,慢點開,別着急”。我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,正好撞見他滿眼的擔心,心跳莫名漏了一拍,腳步卻沒敢停。

跑到第三圈時,腿已經開始發軟,就在我準備加速沖過彎道時,身後突然傳來一股力道,有人故意伸腳絆了我一下。身體瞬間失去平衡,我重重摔在塑膠跑道上,膝蓋傳來一陣火辣辣的疼,眼淚不受控制地涌了上來。周圍的喧鬧好像突然靜了,我能清晰地聽見自己的呼吸聲,還有膝蓋蹭破皮膚的刺痛感。

我咬着唇想撐着起來,手腕剛碰到地面,就看見一道白色身影沖了過來。是傅落錦,他連書包都沒來得及放下,直接蹲在我面前,伸手想碰我的膝蓋,又怕弄疼我,手指懸在半空,眼圈紅得像兔子。“笙笙,疼不疼?”他聲音帶着明顯的哭腔,尾音都在發顫,“你別亂動,我帶你去醫務室。”

說着,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我的胳膊,讓我靠在他懷裏,另一只手輕輕托起我的膝蓋,動作輕得像在碰易碎的玻璃。我能感覺到他的手在抖,低頭時,看見他的眼淚掉在我的運動褲上,暈開一小片溼痕。“都怪我,我剛才沒跟緊你。”他哽咽着說,語氣裏滿是自責,“早知道我就跟着你跑了。”

周圍漸漸圍過來不少人,剛才絆我的女生站在人群後面,眼神躲閃。傅落錦像是沒看見她們,只專注地看着我,從口袋裏掏出紙巾,一點點擦去我膝蓋上的灰塵,動作輕柔得不像話。“笙笙,我背你好不好?”他蹲下身,後背挺得筆直,“我力氣大,不會摔着你的。”

我趴在他背上,能聞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,還有他因爲緊張而急促的呼吸。他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很穩,生怕顛到我。操場邊的歡呼聲還在繼續,可我卻覺得,整個世界好像只剩下他的心跳聲,和他輕聲安慰我的話語。

傅落錦的後背比想象中結實,隔着薄薄的白襯衫,我能清晰感受到他脊背的弧度,還有隨着呼吸輕輕起伏的頻率。他雙手穩穩托着我的腿彎,步伐放得極慢,每走一步都先輕輕頓一下,像是在確認我有沒有被顛到。

風從操場那頭吹過來,帶着塑膠跑道的味道和遠處的歡呼聲,他的呼吸輕輕落在我耳邊,溫熱的氣息拂過耳廓,讓我忍不住往他頸窩縮了縮。“笙笙,會不會太顛了?”他的聲音比平時更低沉些,帶着點小心翼翼的試探,“要是疼的話,你就跟我說,我再慢一點。”

我搖搖頭,沒說話,只是悄悄攥緊了他校服的衣角。路過操場中央時,原本喧鬧的人群突然安靜了一瞬,無數道目光齊刷刷投過來——有好奇的,有起哄的,還有幾道帶着敵意的,大概是之前議論我的女生。我下意識想把頭埋得更深,卻聽見傅落錦輕輕拍了拍我的後背,像是在安慰我:“別怕,快到醫務室了。”

他的語氣很輕,卻帶着一種讓人安心的力量。明明自己耳尖還泛着紅,卻完全不在意周圍人的目光,只專注地盯着前方的路,時不時低頭問我一句“膝蓋還疼嗎”“要不要歇會兒”。有同學在旁邊喊他的名字,想跟他開玩笑,他也只是匆匆應了一聲,腳步絲毫沒有停頓。

醫務室的阿姨給我處理傷口時,傅落錦就站在旁邊,手裏攥着我剛才掉落的號碼布,眼神緊緊盯着我的膝蓋,眉頭皺得緊緊的。阿姨笑着打趣他:“小夥子,比人家姑娘還緊張呢。”他耳尖一紅,卻認真地說:“她疼的話,我會更難受。”

那天下午回教室時,走廊裏到處都是竊竊私語。我剛坐下,同桌就湊過來,一臉八卦地說:“笙笙,你沒聽見嗎?現在全年級都在說,傅落錦喜歡你,剛才在操場背着你走的時候,眼睛都沒離開過你。”

我愣了愣,轉頭看向傅落錦。他正坐在座位上,假裝認真地看書,卻偷偷用眼角的餘光瞄我,被我撞見時,又飛快地轉回去,耳根紅得快要滴血。陽光透過窗戶落在他身上,把他的側臉勾勒得格外溫柔,我看着他的背影,心裏忽然像被什麼東西輕輕撞了一下,甜絲絲的,連膝蓋的疼痛都好像減輕了不少。

從那天起,“傅落錦喜歡魚笙笙”就成了明德中學公開的秘密。有人在走廊裏看見他幫我拎書包,有人在食堂看見他給我占座,還有人在晚自習後看見他送我到樓下。而傅落錦,從來沒有否認過,只是每次被人調侃時,都會紅着耳朵,卻依舊堅持做那些溫暖我的小事

其實我那時還是沒打算戀愛。家裏把我保護得太好,哥哥總說“你還小,別被男生的花言巧語騙了”,我也覺得高中該好好讀書,不想被感情分了心。可傅落錦好像從來不懂“分寸”,卻又偏偏把“距離”拿捏得剛好——他從不說“我喜歡你”,只把所有在意都藏在日復一日的小事裏,像溫水煮茶,慢慢暖了我的心。

那次月考後作業堆成山,我晚自習留到很晚,教室裏只剩我和他。窗外的夜色越來越濃,我揉着發酸的手腕,筆尖在作業本上頓了又頓。忽然,一只溫熱的手輕輕放在我桌角,是一杯冒着熱氣的牛奶,杯壁還貼着張便利貼,上面畫着個咧嘴笑的小月亮,寫着“熱牛奶,喝了不犯困”。

我轉頭看他,他正埋着頭寫題,耳尖悄悄泛紅,假裝沒看見我的目光,只小聲說:“食堂阿姨留的,我不愛喝甜的,你別浪費。”可我明明記得,昨天還看見他在食堂買了同款牛奶,小口小口喝得認真。

還有一次語文課,老師讓我們寫一篇作文,主題是關於家庭的溫暖。我絞盡腦汁地想了很久,最後卻寫偏了題,寫成了我和朋友之間的故事。當老師念到我的作文時,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。果然,老師毫不留情地當衆批評了我,說我沒有理解題目要求,作文內容離題萬裏。

我感覺自己的臉頰像被火烤過一樣,火辣辣的,燙得厲害。我低着頭,不敢看老師和同學們的眼睛,默默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。坐下來後,我覺得眼睛有點發澀,好像有什麼東西要流出來似的。我趕緊用手揉了揉眼睛,不想讓別人看到我哭了。

就在我準備打開筆袋拿筆的時候,手指突然碰到了一個硬硬的東西。我好奇地拿出來一看,原來是一顆草莓味的水果糖。糖紙還帶着一點他手心的溫度,顯然是他剛剛放進去的。

我抬頭看了看他,他正假裝在看黑板,但是我能感覺到他的目光時不時地飄向我這邊。看到我看他,他迅速地收回了目光,然後用胳膊肘輕輕地碰了碰我,同時嘴型比着“甜的,吃了就不難過了”。

最讓我記掛的,是那次隨口說的蛋糕。周末和他聊起城西有家老字號蛋糕店,奶油特別綿密,我好久沒吃了。本是無心的一句話,沒想到周日傍晚,他突然出現在我家樓下,懷裏緊緊揣着個蛋糕盒,額頭上還沾着汗,氣喘籲籲地說:“怕你等急了,我跑着過來的。”

我打開蛋糕盒,裏面的草莓蛋糕還冒着淡淡的熱氣,奶油沒一點變形。他撓撓頭,有點不好意思地說:“坐公交怕晃壞了,我就把盒子揣在懷裏,這樣能穩點。”那天的蛋糕甜得恰到好處,我咬着叉子,看着他站在夕陽裏笑,忽然覺得,好像有個人這樣放在心上,也不是件壞事。

他從不逼我做決定,也從不說那些讓人有壓力的話,只像個耐心的守護者,在我需要的時候出現,在我想獨處的時候退後。我知道他的心意,卻沒戳破,只是慢慢習慣了桌角的熱牛奶,習慣了口袋裏的草莓糖,習慣了他用盡全力爲我做的那些小事——原來心動從不是轟轟烈烈的告白,而是這些藏在細節裏的溫柔,一點點住進了心裏。

秋夜的風帶着點涼意,吹得香樟樹葉沙沙響。晚自習結束的鈴聲剛落,我收拾好書包,卻沒像往常一樣等哥哥來接——心裏攢了太久的疑問,像藤蔓似的纏得人發慌,我想找傅落錦問清楚。

他果然還在教學樓門口等我,背着洗得發白的書包,手裏攥着我的遮陽傘(明明晚上用不上,卻還是每天都帶着)。看見我走過來,他眼睛亮了亮,快步迎上來,剛要開口說“我送你到路口”,就被我打斷了。

“傅落錦,你等一下。”我停下腳步,路燈的光落在他身上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,連鬢角的碎發都染着暖黃的光。我深吸一口氣,還是把那句藏了很久的話問了出來:“你爲什麼對我這麼好啊?”

話出口的瞬間,他像是被燙到似的,手指猛地攥緊了傘柄,又飛快地鬆開,轉而緊張地絞着校服衣角。布料被他揉得發皺,他耳尖慢慢泛紅,從耳根一直蔓延到脖頸,像被夕陽染透的雲霞。

他沒立刻回答,只是垂着眼睛,腳尖輕輕蹭着地面,路燈把他的睫毛映在眼下,投出淺淺的陰影。我看着他這副緊張的模樣,忽然有點後悔——萬一他只是把我當朋友,我這樣問會不會太唐突?

就在我想開口打圓場的時候,他忽然抬起頭,目光直直地看向我。那眼神很亮,像盛滿了星星,沒有了平時的閃躲,只有滿滿的認真。他的聲音還是軟軟的,卻比平時更清晰,一字一句落在風裏:“因爲笙笙值得啊。”

我愣了愣,沒反應過來。他好像怕我沒聽清,又往前湊了半步,聲音裏帶着點急切,卻依舊溫柔:“笙笙本來就值得被好好對待。你怕曬,所以我想幫你撐傘;你數學不好,所以我想幫你整理錯題;你喜歡吃甜的,所以我想把好吃的都留給你……這些都不是特意做的,是我看見你,就想這樣做。”

他越說越緊張,手指又開始不自覺地絞衣角,卻還是堅持把話說完:“我從來沒想過要讓你有壓力,就是……就是覺得,能爲你做這些事,我很高興。”

風又吹過來,帶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。我看着他泛紅的眼睛,看着他認真的模樣,心裏忽然像被什麼東西填滿了,暖融融的,連秋夜的涼意都消失了。原來有人對我好,不是因爲我家境好,不是因爲我成績不錯,只是因爲“我值得”——這份簡單又純粹的心意,比任何甜言蜜語都更讓人心動。

我沒再說話,只是接過他手裏的傘,輕輕說了句“走吧”。他愣了一下,隨即笑起來,眼睛彎成了月牙,快步跟上我的腳步,像往常一樣,保持着不遠不近的距離,卻讓我覺得,這秋夜的路,好像比平時更短了些。

高二的冬天來得猝不及防,一場初雪落下,把明德中學的屋頂和香樟枝椏都裹上了白霜。晚自習結束後,風刮在臉上像小刀子,我縮着脖子往校門口走,傅落錦跟在我身邊,手裏拎着我的保溫杯,指尖凍得發紅,卻還是把杯子揣在自己懷裏暖着。

“明天會更冷,你記得多穿點。”他絮絮叨叨地叮囑,像只操心的小鴿子,“我給你帶了暖手寶,放在你課桌抽屜裏了,是你喜歡的小兔子圖案。”

我“嗯”了一聲,心裏卻有些發慌。自從上次在路燈下問過他之後,我們之間的氛圍就變了些——他還是會做那些暖心的小事,卻會在和我對視時更快地移開目光,耳尖的紅也更明顯了。

走到我家樓下時,路燈的光被雪映得更亮,他忽然停下腳步,把保溫杯遞給我,手指緊張地絞着校服外套的拉鏈,半天沒說話。我看着他凍得發紅的耳朵,像熟透的櫻桃,連鼻尖都泛着粉,心裏忽然軟了軟。

“笙笙,”他終於開口,聲音比平時更輕,還帶着點被風吹出來的顫音,“我……我其實想跟你說很久了。”他抬起頭,眼睛亮得像雪地裏的星星,沒有玫瑰,沒有華麗的詞藻,只有攥得發白的指尖和認真到有些笨拙的語氣,“我喜歡你,不是朋友那種喜歡。我想……以後都對你好,一直對你好,你願意嗎?”

說完,他就像泄了氣的氣球,緊張地盯着我,耳朵紅得快要滴血,連呼吸都放輕了。我看着他這副模樣,心裏像被什麼東西輕輕撞了一下,甜絲絲的,又有點酸澀——我其實早就習慣了他的存在,習慣了他的溫柔,可面對這樣直白的告白,還是有些不知所措。

我沒點頭,也沒搖頭,只是看着他凍得發紅的耳朵和手,忽然想起他每天揣着我的保溫杯、背着我去醫務室、跑半個城給我買蛋糕的樣子。風又吹過來,我伸手解下自己脖子上的圍巾——那是媽媽織的,米白色,帶着軟軟的絨毛。

我踮起腳,把圍巾輕輕繞在他脖子上,一圈又一圈,仔細系好。圍巾很長,剛好能裹住他的耳朵,擋住刺骨的風。“天太冷了,”我避開他的目光,聲音有點輕,“別凍感冒了。”

他愣在原地,手輕輕碰了碰脖子上的圍巾,像是不敢相信,眼睛慢慢睜大,隨即又彎了起來,像盛滿了星光。“笙笙,這……”他想說什麼,又沒說出口,只是看着我,笑得特別開心,連凍紅的鼻尖都透着暖意。

“我上去了。”我轉身往樓道裏走,沒回頭,卻能感覺到他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。走到二樓時,我忍不住從窗戶往下看,看見他還站在原地,手輕輕攏着脖子上的圍巾,抬頭望着我家的方向,像只守着糖果的小獸,眼裏全是溫柔的光。

那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,摸着自己還有點發燙的臉頰,忽然覺得,這個冬天好像也沒那麼冷了。原來喜歡,不是轟轟烈烈的承諾,而是在寒風裏,把自己的溫暖分給對方的瞬間。

我們的戀愛從沒有過旁人期待的轟轟烈烈,沒有逃課去看日出的沖動,沒有在操場上公開的擁吻,卻藏在高三那些被試卷和倒計時填滿的日常裏,像冬日裏曬透的棉被,帶着淡淡的暖香,裹着彼此的時光。

進入高三,圖書館成了我們最常待的地方。每天晚自習結束後,他都會背着兩個書包,陪我留在閱覽室刷題。冬夜的圖書館格外冷,暖氣總是不太夠用,我的手指凍得握不住筆,只能時不時往手心哈氣。每次我放下筆搓手時,他都會悄悄把自己的暖手寶塞進我手裏——那是個舊舊的小熊暖手寶,是他攢了半個月零花錢買的,總說“我火力壯,不怕冷”,可我分明看見他握着筆的手在微微發抖,卻還笑着幫我圈出錯題裏的關鍵步驟。

有次我刷題到深夜,困得趴在桌上打盹,迷迷糊糊間感覺有人把外套蓋在了我身上,還輕輕把我的頭往臂彎裏挪了挪,怕我磕在桌角。醒來時,天已經蒙蒙亮,他就坐在我對面,趴在桌上睡得正香,陽光落在他臉上,睫毛在眼下投出淺淺的陰影,手裏還攥着一張沒寫完的解題思路紙,上面寫着“笙笙易錯點”。我輕輕把外套披回他身上,心裏像被溫水浸過,軟軟的,暖暖的。

高考結束那天,考場外擠滿了人。我剛走出校門,就看見傅落錦站在香樟樹下,懷裏抱着一大束向日葵,花瓣被太陽曬得金燦燦的,他額頭上還沾着汗,卻笑得格外燦爛。看見我,他快步跑過來,把花遞到我手裏,聲音裏滿是期待:“笙笙,題目難不難?不管怎麼樣,我們以後可以一起去同一個城市了!”

我抱着向日葵,鼻尖縈繞着淡淡的花香,忽然想起他之前跟我說過,想去北方的一所重點大學,那裏有他最愛的物理系。填志願那天,我偷偷看了他的志願表,卻發現第一志願赫然填着我選的南方師範大學。我愣了愣,問他爲什麼,他卻撓了撓頭,笑得有些不好意思:“你怕北方冷,而且那所學校的中文系很好,你不是一直想當老師嗎?我去哪裏都一樣,只要能跟你在一起。”

後來我才知道,他爲了填和我一樣的志願,跟家裏吵了一架,爸媽勸他去更好的學校,他卻堅持說“我想跟笙笙一起”。那天晚上,我們坐在操場的看台上,看着天上的星星,他握着我的手,輕聲說:“笙笙,我不想跟你分開,哪怕只是一個城市的兩個方向,我也怕。”

風輕輕吹過,帶着夏末的溫柔,我靠在他肩膀上,手裏攥着他的志願表,忽然覺得,原來最好的愛情,從不是非要怎樣驚天動地,而是有人願意爲你放棄遠方,把你的夢想,當成自己的方向。

踏入大學校園的那天,傅落錦幫我拎着沉甸甸的行李箱,在宿舍樓下跟我揮手時,眼裏滿是期待:“笙笙,以後我每天都來找你吃飯好不好?”那時我還沒料到,接下來的四年,他會把“偏愛”這兩個字,揉進每一個平凡的日常裏,成了旁人眼中“魚笙笙的專屬騎士”。

我加入了校文學社,常有深夜才結束的社團活動。每次我抱着厚厚的稿件走出教學樓,總能在路燈下看見那個熟悉的身影。傅落錦會裹着件薄外套,手裏拎着保溫袋,裏面裝着我愛吃的蝦仁蒸蛋和熱粥——那是他在學校食堂特意跟阿姨訂的,怕涼了,就揣在懷裏一路跑過來。有次社團活動延遲到十一點,我走出樓時,看見他靠在樹幹上打盹,手裏還緊緊攥着保溫袋,睫毛上沾着點夜露。我輕輕碰了碰他的胳膊,他瞬間清醒,揉了揉眼睛,第一句話就是“粥還熱着,快吃”。

女生宿舍的小矛盾總來得細碎又突然。有次我跟室友因爲分攤水電費的事鬧了別扭,躲在圖書館走廊裏偷偷掉眼淚。傅落錦知道後,立刻從隔壁教學樓跑過來,沒急着勸我,只是遞過一包紙巾,耐心聽我把委屈一股腦說出來。等我哭夠了,他才輕輕幫我擦去眼淚,拿出手機翻出聊天記錄,一點點幫我分析:“其實她不是故意的,可能就是忘了算清楚,你明天跟她好好說,肯定能解決的。”末了還補了句,“要是實在不行,我就每天幫你帶早飯,咱們不跟她置氣。”後來我跟室友和解,她還笑着跟我說:“傅落錦那天特意找我,跟我講你怕生悶氣,讓我多讓着點你,你家這位也太護着你了。”

最讓我記掛的,是我十九歲生日那天。他提前一周就神神秘秘的,問我喜歡什麼顏色的蠟燭,我還以爲他要送我蠟燭當禮物,直到生日當晚,室友突然拉着我往樓下跑。推開宿舍樓門的瞬間,我看見傅落錦蹲在空地上,正小心翼翼地調整蠟燭的位置——幾十根小小的蠟燭擺成了一個“笙”字,暖黃的光映着他的臉,額頭上全是汗。

看見我,他立刻站起來,手忙腳亂地拍了拍褲子,手心都是汗,聲音還帶着點緊張:“我本來想擺個更大的,又怕宿管阿姨過來罵,就……就弄了個小的。”說着從背後拿出一個小蛋糕,上面用奶油畫了個歪歪扭扭的小太陽,“笙笙,生日快樂,希望你每天都開心。”

周圍路過的同學都在起哄,我看着他泛紅的耳尖和滿是期待的眼睛,忽然覺得,原來被人這樣放在心尖上,是這樣溫暖的事。他從不是什麼萬衆矚目的騎士,卻用最笨拙、最真誠的方式,把我護在了他的全世界裏。

畢業季的風帶着香樟的清苦,吹過大學校園的每一條小徑。我抱着剛領到手的畢業證書,站在圖書館後的香樟樹下——這裏是我們四年裏最常來的地方,曾一起在樹蔭下背單詞,在樹幹上刻下彼此的名字,在落葉堆裏分享過一包草莓味的糖。

身後傳來輕輕的腳步聲,我回頭,看見傅落錦走過來,手裏攥着個小小的絲絨盒子,腳步比平時慢了些,耳尖還泛着熟悉的紅。他走到我面前,忽然單膝跪了下來,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落在他身上,把他的睫毛染成淺金色。

我愣在原地,心跳瞬間漏了一拍。他慢慢打開盒子,裏面沒有璀璨的鑽戒,只有一枚樣式簡單的銀戒指,圈口打磨得光滑圓潤,顯然是手工做的。“這是我跟着銀匠師傅學了兩個月做的,”他的聲音有點發顫,卻依舊認真,指尖輕輕摩挲着戒指內側,“裏面刻了字,你看。”

我湊過去,看見內側淺淺刻着兩個小字——“落錦”和“笙笙”,筆畫算不上規整,卻帶着笨拙的心意。他抬頭看我,眼眶慢慢泛紅,卻笑得格外好看,像高中時第一次跟我說話那樣,帶着點緊張,又滿是期待:“笙笙,我現在還沒有很多錢,不能給你買大房子,不能帶你去吃很貴的餐廳,但我會努力工作,會好好賺錢,我想給你一個家,一個只屬於我們的家,一輩子對你好,像高中時那樣,像大學時那樣,一直一直對你好。”

風輕輕吹過,香樟葉落在他的肩膀上,他的目光緊緊鎖着我,裏面盛着四年的時光,盛着無數個溫暖的瞬間——是深夜食堂裏熱乎的粥,是宿舍樓下的蠟燭“笙”字,是圖書館裏偷偷塞來的暖手寶,是無數個平凡日子裏的細碎溫柔。

我蹲下身,輕輕握住他的手,指尖觸到他掌心的薄繭——那是學做戒指時磨出來的。我踮起腳,在他泛紅的額頭上輕輕吻了一下,聲音裏帶着點哽咽,卻無比清晰:“我願意,傅落錦,我願意。”

他愣了一下,隨即反應過來,把戒指小心地套在我的無名指上,大小剛剛好。他站起身,緊緊抱住我,下巴抵在我的發頂,聲音裏滿是歡喜:“笙笙,謝謝你,謝謝你願意等我,謝謝你願意跟我一輩子。”

我靠在他懷裏,聞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,忽然想起高中時他第一次跟我說話的模樣,想起高三深夜圖書館裏的暖手寶,想起大學宿舍樓向的向日葵。原來從十七歲的相遇開始,我們就已經在爲這場求婚鋪墊,在無數個平凡的日常裏,把彼此的心意,釀成了一輩子的承諾。

香樟樹上的葉子還在輕輕搖晃,陽光正好,風也溫柔,我們的故事,才剛剛開始。

搬進我們小家的那天,傅落錦抱着最後一個紙箱,在玄關處貼了張粉色便利貼,上面寫着“笙笙的喜好清單”——第一條是“不吃香菜和蔥”,第二條是“生理期要喝熱的紅糖姜茶,加兩顆紅棗”,第三條是“累的時候喜歡靠在沙發上看老電影”,密密麻麻寫了整整一頁,都是他記了好些年的小事。

婚後的日子沒有柴米油鹽的瑣碎爭吵,反而比校園裏更添了幾分細膩的甜。每次我生理期來,清晨醒來總能聞到廚房飄來的姜茶香。他會把紅糖姜茶盛在我最喜歡的兔子陶瓷杯裏,小心翼翼吹到溫熱才遞過來,還會把暖水袋提前捂熱,塞進我懷裏:“今天別碰涼水,家務我來做,你乖乖待着就好。”有次我心疼他下班還要忙,想自己洗碗,他卻從背後輕輕抱住我,下巴抵在我肩上,聲音軟軟的:“笙笙聽話,不然我會難過的。”

後來我換了份需要經常加班的工作,每次拖着疲憊的身體回家,總能看見客廳亮着一盞暖黃的燈。玄關處放着他提前備好的拖鞋,餐桌上擺着熱乎的飯菜——有時是我愛吃的糖醋排骨,有時是清淡的蔬菜粥,都是他算着我回家的時間,掐點做好的。等我吃完飯,他會把碗碟收拾幹淨,還會燒好熱水,幫我泡一杯安神的菊花茶,笑着說:“今天辛苦啦,泡個腳早點休息。”

最讓我覺得暖心的,是他從不跟我吵架。有次我因爲工作上的事心情煩躁,回家後又因爲他忘了買我愛吃的草莓,沒忍住發了脾氣。他沒辯解,只是乖乖坐在沙發上,像個犯了錯的小孩,等我氣消了,才輕輕拉着我的手,柔聲說:“笙笙別生氣了,是我不好,明天一早就去買草莓,買最大最甜的那種,好不好?”其實我後來也知道,他那天是因爲加班才忘了買,可他從不說自己的委屈,只想着怎麼讓我開心。

有天晚上,我靠在他懷裏看電影,忽然問他:“傅落錦,你怎麼總對我這麼好啊?”他低頭看我,眼裏滿是溫柔,輕輕摸了摸我的頭發:“因爲你是笙笙啊,是我想疼一輩子的人。”窗外的月光透過窗簾灑進來,落在我們身上,我看着他的眼睛,忽然覺得,原來最好的婚姻,不是轟轟烈烈的誓言,而是把校園裏的溫柔,延續成一輩子的日常,讓每一個平凡的日子,都充滿甜甜的暖意。

產房的門被推開時,傅落錦幾乎是撲過來的。他身上還穿着早上匆忙套的外套,頭發亂得像被揉過的棉絮,眼底滿是紅血絲,卻一眼就鎖定了我。直到護士抱着裹在粉白襁褓裏的小家夥走過來,他才小心翼翼地湊過去,手懸在半空半天不敢碰,生怕自己力氣太大弄疼了孩子。

“是個小姑娘,跟媽媽一樣漂亮。”護士把孩子遞到他懷裏,他立刻繃緊了脊背,雙手托着襁褓的姿勢笨拙又認真,連呼吸都放輕了。我看着他低頭凝視女兒的模樣,忽然想起高中時他第一次幫我撿筆的場景——同樣的小心翼翼,同樣的滿眼珍視,只是如今,他眼裏的溫柔又多了幾分沉甸甸的歡喜。

出院回家那天,他提前把嬰兒房收拾得幹幹淨淨,粉色的小床擺着我選的兔子玩偶,連尿片都按尺碼分好類。夜裏女兒哭鬧,他總是比我先醒,輕手輕腳地抱起來拍嗝,動作從一開始的僵硬慢慢變得熟練。有次我半夜醒來,看見他坐在嬰兒床邊,借着床頭燈的光看着女兒的小臉,手指輕輕碰了碰小家夥軟乎乎的臉頰,嘴角彎得像月牙,眼神溫柔得能滴出水來。

女兒滿月那天,家裏來了不少親戚,他忙着招待客人,卻總時不時往我這邊看。等客人走後,他抱着已經睡着的女兒走過來,輕輕坐在我身邊,把下巴抵在我的發頂,聲音裏滿是滿足:“笙笙,謝謝你。”

我愣了愣,抬頭看他。他低頭看着我,眼裏閃着光,又重復了一遍:“謝謝你,讓我有了家。”他的指尖輕輕劃過女兒的小拳頭,又握住我的手,“以前總覺得,有地方住就是家,直到遇見你,才知道有你的地方才是家。現在有了寶寶,這個家就更完整了。”

窗外的夕陽正慢慢沉下去,把半邊天染成溫柔的橘粉色,細碎的光透過紗簾灑進來,在地板上織出斑駁的光影。我靠在沙發上,傅落錦就坐在我旁邊,懷裏抱着剛哄睡的女兒。小家夥裹着鵝黃色的襁褓,小臉蛋粉嘟嘟的,睫毛長長的,像兩把小扇子,隨着呼吸輕輕顫動。

忽然,女兒在夢裏輕輕哼了一聲,小腦袋往傅落錦懷裏蹭了蹭,小手還無意識地攥住了他的衣角。傅落錦原本還在跟我小聲說着白天工作的事,聽見動靜立刻閉了嘴,連呼吸都放輕了,生怕驚擾了懷裏的小家夥。他小心翼翼地調整了姿勢,把女兒的頭托得更穩些,另一只手輕輕拍着她的後背,動作輕柔得像在呵護易碎的珍寶。

我看着他低頭凝視女兒的模樣,心裏忽然軟得一塌糊塗。他的側臉在夕陽下顯得格外柔和,曾經帶着少年氣的輪廓多了幾分成熟,卻依舊保留着當年的溫柔——就像高中時,他蹲在操場邊給我擦膝蓋那樣,認真又專注。陽光落在他的發梢,染出一層淡淡的金芒,連他輕輕晃動的指尖,都像是裹着暖融融的光。

我忍不住往他身邊湊了湊,把頭輕輕靠在他的肩膀上。他的肩膀很結實,帶着熟悉的溫度,讓我想起大學時在圖書館刷題,我也是這樣靠在他肩上打盹,醒來時總能看見他小心翼翼護着我的模樣。傅落錦感覺到我的動作,側過頭看了我一眼,眼裏滿是笑意,還不忘用沒抱孩子的手,輕輕攬住我的腰,把我往他身邊帶了帶。

“你看她,跟你小時候一樣,睡覺都不老實。”他的聲音壓得很低,帶着點笑意,目光又落回女兒身上,語氣裏滿是寵溺,“剛才還攥着我的手指不放,小力氣還挺大。”

我順着他的目光看去,女兒的小手還緊緊攥着他的衣角,小嘴巴偶爾還會抿一下,像是在夢裏吃到了甜甜的糖。夕陽的光落在我們三個人身上,暖融融的,連空氣裏都好像飄着淡淡的甜香——是女兒身上的奶香味,是傅落錦身上熟悉的皂角香,還有我們這個小家裏,獨有的溫暖氣息。

那一刻,我忽然覺得,原來幸福從來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,不是要住多大的房子,不是要擁有多少財富,就是這樣一個普通的傍晚,有我愛的人在身邊,有可愛的女兒在懷裏,有暖融融的夕陽,有滿屋子的煙火氣。這樣的日子,就像小時候愛吃的奶糖,不用刻意去品味,甜意就會慢慢滲進心裏,把往後的歲月都填得滿滿當當,甜得讓人舍不得眨眼。

傅落錦像是察覺到我的心思,輕輕捏了捏我的手,小聲說:“以後每天下班,我都早點回來,陪你們娘倆看夕陽。”我抬頭看他,正好撞進他溫柔的目光裏,笑着點了點頭——有他在,有這個充滿愛的小窩在,往後的每一個日子,都會像此刻一樣,甜得像浸了蜜的糖果

小區裏的香樟樹長得比當年明德中學的還要粗壯,傍晚的風掠過枝葉,沙沙聲裏都帶着歲月的軟。我和傅落錦手牽着手走在樹蔭下,他的手掌還是和年輕時一樣溫暖,指腹帶着常年握筆留下的薄繭,輕輕攥着我的手,步伐不快,正好能跟上我慢慢悠悠的節奏——就像高中時,他總故意放慢腳步,陪我走在放學的小路上。

夕陽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,落在鋪滿落葉的石板路上,兩個影子緊緊挨着,像被歲月縫在了一起。我低頭看着我們交握的手,他的指縫間已經有了淡淡的皺紋,頭發也不像從前那樣烏黑,鬢角處藏着幾根顯眼的銀絲,我伸手想幫他把銀絲捋到耳後,他卻先一步停下腳步,轉過身來。

晚風正好吹過,把我額前的碎發掀了起來,擋住了視線。他抬手,指尖輕輕拂過我的臉頰,小心翼翼地把亂發別到我耳後,動作和幾十年前一模一樣——高中時在操場看台上,也是這樣的晚風,他也是這樣幫我整理頭發,那時他耳尖還會泛紅,如今眼底只剩沉澱了半生的溫柔。

“笙笙,”他看着我,聲音依舊帶着當年的軟,像浸了溫水的棉花糖,落在耳邊格外舒服,“你還是和以前一樣好看。”

我忍不住笑了,拍了拍他的手背:“都老太婆了,還說這些。”

他卻認真地搖了搖頭,伸手輕輕碰了碰我的眼角:“不一樣,以前是小姑娘的好看,現在是……是我看了一輩子,還是覺得怎麼看都不夠的好看。”他說着,又握緊了我的手,拉着我慢慢往前走,“還記得高中時,我總在晚自習後陪你走這條路嗎?那時候我就想,要是能一輩子這樣牽着你的手走下去,就好了。”

我順着他的話想起從前,想起他背着我去醫務室的模樣,想起他在宿舍樓下擺蠟燭的緊張,想起他在香樟樹下求婚時泛紅的眼眶。那些細碎的時光像電影一樣在腦海裏閃過,最後都落在眼前這個牽着我的手、鬢角有了銀絲的男人身上。

晚風再次吹過,帶着香樟樹的清香,他把我的手揣進他的口袋裏,怕我冷。我靠在他身邊,慢慢走着,看着夕陽一點點沉下去,把天空染成溫柔的橘色。原來一輩子真的可以這麼短,短到好像昨天才剛在教室裏遇見他,短到還沒好好細數那些甜蜜的日子,就已經和他一起走到了白頭;可一輩子又這麼長,長到能和他一起經歷高中的青澀、大學的熱烈、婚後的安穩,長到能把每一個平凡的日子,都過成甜甜的模樣。

“以後每天傍晚,我們都來散步好不好?”他側過頭看我,眼裏閃着光,像年輕時那樣充滿期待。

我被他認真的模樣逗笑,抬手輕輕捶了下他的胳膊,指尖卻順勢滑下去,牢牢握住了他的手。他的手掌還是那麼溫暖,指腹的薄繭磨着我的掌心,熟悉的觸感瞬間把幾十年的時光都拉了回來——從高中時他攥着我的手腕送我去醫務室,到大學時在圖書館裏悄悄勾住我的手指,再到婚後牽着我走過菜市場的煙火氣,這雙手,從來都沒鬆開過。

他被我捶了一下,不僅沒躲開,反而笑得更溫柔,反手把我的手攥得更緊,指腹輕輕摩挲着我手背上的細紋。“還笑我,”他語氣裏帶着點假裝的委屈,眼底卻滿是笑意,“我說的是真的,你不管什麼時候,在我眼裏都是最好看的。”

晚風卷起地上的落葉,打着旋兒飄過我們腳邊,我看着他鬢角的銀絲,忽然想起十七歲那年的秋天。也是這樣的傍晚,他穿着洗得發白的校服,站在明德中學的香樟樹下,手裏攥着給我買的草莓味糖果,耳尖泛紅地跟我說“笙笙,我想以後都對你好”。那時我還以爲,“一輩子”是多麼遙遠的詞,可如今回頭看,才發現幾十年的時光,不過是和他手牽手走過的無數個傍晚,是他每天放在我桌角的熱牛奶,是他在我生氣時乖乖認錯的模樣,是他把“一輩子對你好”這五個字,揉進了柴米油鹽的每一個瞬間。

“傅落錦,”我輕聲開口,聲音被晚風裹着,帶着點歲月的柔軟,“你當年說的話,做到了。”

他愣了一下,隨即反應過來,低頭看着我,眼裏的溫柔像要溢出來。“本來就該做到,”他說得理所當然,又像在跟我承諾,“我說過要對你好一輩子,就不會食言。”

夕陽的最後一縷光落在我們身上,把兩個交握的影子拉得很長,緊緊貼在一起。我靠在他身邊,慢慢走着,忽然明白,原來最好的愛情從不是什麼轟轟烈烈的誓言,也不是驚天動地的浪漫,就是從十七歲的校服到後來的婚紗,從烏黑的青絲到如今的白發,身邊一直是同一個人。他會記得你所有的喜好,會在你需要時永遠都在,會把幾十年的時光都釀成溫柔的甜,讓你知道,原來一輩子,真的可以這麼短,又這麼甜。

“以後還要一起走很多個傍晚。”他握緊我的手,語氣裏滿是期待。

我笑着點頭,把臉往他身邊湊了湊:“好啊,一直走到走不動爲止。”

晚風輕輕吹過,帶着香樟樹的清香,也帶着我們走過半生的溫柔。原來真正的幸福,就是這樣,你在,我在,愛也在,一輩子都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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